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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疑部分

1、社保證明可以用分公司的嗎?

答:可以

2、監理人員的培訓證(或崗位證)尚未完成辦理“單位變更”手續,但人員于本單位參保時間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是否以投標單位所提供社保證明顯示的參保單位為準?

答:監理人員培訓證(或崗位證)若證企不符,以社保證明注明所屬單位為準,購買社保的時間范圍需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3、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是否可以使用分公司社保證明?

答:可以

4、招標文件第39頁《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表》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并無要求,而102頁第8條中對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有明確要求,請問編制投標文件時以哪一條為準?

答: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和專業要求,投標階段須按招標文件第39頁《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表》的要求,中標后及施工階段按招標文件第七章招標人對招標文件范本條款的修改/1.增加內容/“1.1章節條款號: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14.9和投標承諾書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年齡60周歲,2024年10月已退休,現無社保證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證明和所在注冊單位聘用或返聘文件等相關證明?根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年齡超過65周歲的,其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失效,不能參與執業。如其年齡未超65周歲,并且其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在有效期內的,須提供相關退休證明,和所在注冊單位聘用或返聘文件等相關證明。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資料。

6、如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參與本項目,無代理人的情況下,資格標中授權委托書正文及目錄是否可以刪除?

答:刪除或保留均可。

7、本項目需要收取投標保證金,請問第73頁“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標函”的目錄及正文是否可以刪除“七、投標保證金承諾書(如需)”?

答:刪除或保留均可。

8、招標文件第82頁“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技術標函”--“(二)項目管理機構”--“2.主要人員簡歷表”中“主要工作經歷”填寫的業績是否需要在簡歷表后提供證明資料?

答:不需要。

9、招標文件第79頁“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技術標函”--“技術標目錄”中有“一、基本資料”及(三)投標人認為需要補充的材料,格式正文中無相關內容。請明確是否可以在正文加上“一、基本資料”與“(三)投標人認為需要補充的材料”?

答:可以在“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技術標函”正文補充“一、基本資料”與“(三)投標人認為需要補充的材料”。

10、招標文件第57頁“第三章 評標辦法、定標規則”--“第二部分 定標規則”--“2.定標因素”--資信要素一覽表”--“備注:”4、同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的具體要求:(1)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許可證)和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請問提供成交通知書、中選通知書或同類含義是否滿足該項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11、招標文件第57頁“第三章 評標辦法、定標規則”--“第二部分 定標規則”--“2.定標因素”--資信要素一覽表”--“備注:”4、同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的具體要求:(7)提供完成同類工程業主或相關部門的履約評價意見。請問履約評價意見是否要跟提供的同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對應?

答:提供完成同類工程業主或相關部門的履約評價意見與提供的同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對應。

12、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目前任職的項目已施工完畢,現待竣工驗收及后續的人員解鎖,請問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報建前完成人員解鎖即為未違反招標文件第94頁“第七章 招標人對招標文件范本條款的修改”--“1. 增加內容”--“1.1 章節條款號: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14.7?!?-“現文”--“擬投入本項目的投標文件中承諾的管理人員施工報建前不得擅自更換,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則作棄標處理;”該項條款?

答:本項目中標通知書所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本項目施工報建前不得擅自更改,否則作棄標處理。

13、關于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傳投標文件時的系統上需要填寫的“工期、質量標準填報”和“項目管理機構”有以下疑問:

提問一:關于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傳投標文件時的系統上需要填寫的“工期、質量標準填報”和“項目管理機構”有以下疑問:

提問一:“工期、質量標準填報”填寫板塊提示“工期及工程質量要求應與投標文件承諾書的內容相一致”,而招標文件第80頁“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技術標函”--“(一)投標承諾書”中無工程質量要求內容。請明確是否需要填寫,抑或根據第12頁“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 質量標準”填寫,同時“工期要求”是否可根據“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 工期要求”填寫“設計周期”,以及系統填寫內容是否作為否決性條款。

答:“工期、質量標準填報”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及“1.3.3質量標準”填寫,該部分系統填寫內容不作為否決性條款。

提問二:“項目管理機構”填寫板塊中“現場主要施工人員明細表”有“項目經理”一欄,而本項目為監理項目,此處是否選擇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是否需在下方新增添加?同時請明確選擇及添加人員與否是否作為否決性條款?

答:系統在線填寫中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選擇其投標文件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即可,專業監理工程師按投標文件中的“項目管理人員”填報即可,選擇人員以及該部分系統填寫內容不作為否決性條款。

二、澄清部分

1、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最高投標限價修改為:

最高投標限價

監理費總3266776.13

2、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修改為:

1.1.8

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

246558007.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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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標限價及3.2.5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修改為:

3.2.4

最高投標限價

有,最高投標限價為: 監理費總上限3266776.13,(4666823.04×(1-30%)=3266776.13)。監理費費率報價上限為1.32%,投標報價(費率)須小于等于上限價的為有效報價,投標報價(費率)大于上限的按廢標處理。

3.2.5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

1.監理費總報價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

2.程造價按246558007.87元計算(結算時按所監理的工程竣工結算審定價格計算);

3.監理費費率(%)=監理費總報價(元)÷工程造價(元)。

監理費費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4.現提供本項目最新的中介預算pdf版本,請投標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共服務系統)“建設工程--答疑、澄清”欄目或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系統)的工程建設交易系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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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充說明:

在系統“工期、質量標準填報”板塊填寫工期時,因系統有字數限制要求,可能無法提交或完整顯示,投標人可按“480日歷天(具體按招標文件執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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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招標文件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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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中山翠亨新區工程項目建設事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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