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1、“第二章>四,結算方式>2.項目開工前,招標人另行確定拋泥點時,則據實調整后按中標下浮率實結。無論最終以哪種方式結算,結算價超出中標價的,按中標價結算。投標人必須充分考慮風險,自行決定報價。”

疑問:項目開工前,招標人另行確定拋泥點時,是否指招標人指定一處拋泥點中標人只負責拋上岸置棄即可,不用再運走?

答:項目開工前,招標人另行確定拋泥點時,中標人只負責拋至指定位置即可,但須滿足納泥點管理單位相關要求以及招標文件約定的其他內容。

2、“第二章>十四、其他>3.中標人須自行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及其前置所需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航行通告、通航安全評估、海洋以及施工期導助航設施布設等),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包含廢棄物海洋傾倒費)。”

疑問:因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的資料及內容較多,招標人是否可以協調、協助中標人辦理?

答:招標人可以協調、協助中標人辦理,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包含廢棄物海洋傾倒費),且中標人需承擔辦理過程中所需的時間成本。

3、“第二章>十四、其他>6.中標人必須自行辦理淤泥廢棄物收納、棄置或傾倒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淤泥填放位置符合規定;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等符合政府的要求;保證淤泥運輸及吹填過程中不發生遺漏、污染、阻礙交通、破壞沿線設施等等。”

疑問:以上是否指清出來的淤泥要中標方自行找泥尾點處理,這條和第1條疑問內容所說的招標人另行確定拋泥點是否有矛盾、應怎樣理解或以哪個為準?

答:以上內容是指中標人需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與第1條疑問不矛盾。

4、中山港馬鞍港區新客運碼頭疏浚項目招標文件第29頁,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函的最后三行(即投標人名稱(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日期)重復出現,是否可以刪除。

答:可以。

注:本答疑文件與原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和調整公告有不一致或沖突的內容,以本答疑文件內容為準,未涉及的內容仍按原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和調整公告執行。

招標單位中山中匯客運港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4年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