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部分
1、建議技術標(含方案圖)不超過200頁。請問該頁數是否包含承諾書、《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表》?若超出200頁,是否構成廢標?
答:(1)包含。(2)技術標頁數僅作為建議,不構成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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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標人發布的《南區西環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電氣工程章節,說明中設計內容包含10kv電力管溝、信息管道、道路照明及配電工作,但后續無信息管道的設計內容及工程量,同時發標人發布的《附件》中,管線綜合斷面無信息管線內容,請發標人明確本次設計招標是否含通信工程。
答:本次設計招標不含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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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中P43中的資信要素一覽表項目里序號3中的項目總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的個人同類工程設計業績證明材料與招標文件中P44資信要素一覽表后的備注2)中的(1)中的要求不一致,請問是否以表中第三點要求的證明材料為準。
答:(1)招標文件第43頁資信要素一覽表序號3的有關要求或說明中已明確投標人提供擬派項目總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的個人同類工程設計業績證明材料要求。(2)招標文件第44頁資信要素一覽表“備注”中“2)同類業績的具體要求”屬于資信要素一覽表序號4“項目業績”證明資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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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中P44的備注2)中的“(1)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和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由于全國各地對施工圖審查方式不一致,有些地方施工圖審查后是出具施工圖批復文件,請問此處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圖批復和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是否也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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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否提供工可批復?
答:本項目暫無工可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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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項建及工可是否經過專家評審,專家意見能否提供?
答:目前本項目未進行工可評審,暫無相關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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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據工可描述,本項目存在舊路加鋪瀝青的情況,請問本項目是否已進行路面檢測,檢測報告能否提供?
答:本項目暫無路面檢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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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資格函件中授權委托書是否只需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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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澄清部分
1、招標文件第4頁第一章招標公告4.3誠信要求第(1)款,修改為:
(1)同時具有勘察、設計資質的非聯合體投標人,勘察、設計資質均須同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B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若為聯合體,牽頭單位(設計單位)設計資質及聯合體單位(勘察單位)勘察資質均須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B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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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文件第4頁第一章招標公告第4.4款、第7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款,修改為:
聯合體必須以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為牽頭單位,提供聯合體投標協議書,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成員不得超過2個,且設計任務必須由牽頭單位獨立完成(專項工程除外),勘察任務必須由聯合體投標成員的勘察單位獨立完成。其中牽頭單位(設計單位)設計資質及聯合體單位(勘察單位)勘察資質均須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B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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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文件第33頁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1.2否決性條款(集中否決條款)第11.2.2.4款、第11.2.2.5款、第11.2.2.6款,修改為:
11.2.2.4 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11.2.2.5 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11.2.2.6 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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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第67頁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1、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匯總表注第2款,修改為:
2、提供第二代身份證、職稱證書/注冊證、(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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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為準,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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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