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付款方式中,下面條款是否有矛盾?
四、開發周期及有關事項
其中合同簽訂半年后正式驗收與付款中下面3、4條是否有矛盾?
第3條、系統安裝上線及試運行半年后付項目總額的20%;
第4條、驗收后付項目總額的25%;
澄清:第3條、系統安裝上線及試運行兩個月后付項目總額的20%;
問題2、
第二方驗證費用20000元,這個費用夠不夠?如果不夠,是否可以同業主方進行協商第二方終驗是否有必要進行?(根據以往經驗,軟件系統因為第三方驗證費用根據情況不同,價格差異很大,少則2-3萬即可,多則10多萬,驗證費用價格出入很大)
澄清:由中標人負責第三方驗證費用,該費用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自行考慮。
問題3、
初驗與終驗時間間隔是否太長?根據以往經驗在初驗通過后1個月后可以進行終驗。
澄清: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4、
軟件付款方式中,是否沒考慮硬件部分的付款方式?因為此次系統開發,除軟件系統之外,硬件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需要預付款項,能否進行合理調整? 如:
1、 合同簽訂后,付合同款項50%.
2、?系統硬件到場驗收后付20%.
3、??系統安裝上線付15%。
4、??系統驗收后,付10%.
5、???剩余項目總額的5%,待系統運行一年后支付。
6、???付款手續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澄清:按招標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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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它未涉及的事項及內容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請各投標人收到本通知且無異議后蓋章確認于2011年3月25下午4:00前回傳至本公司(傳真電話:0760-883167122)。
特此通知!
??????????????????????????????????????????????珠海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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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確認函 ???
(招標編號:ZHXSDZS-C2011001)
? 致:珠海信仕德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我單位已收到上述《澄清公告》共1頁且無異議,我單位決定(請在括號內打√):
(?????)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放棄本項目的投標;
發送單位(公章):???
2011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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